当时的困境
电流会让导线发热,这件事几乎和伏打电池一样老。难的是说清楚:热有多少,由什么决定。
最早的线索是定性的。1815 年,伦敦的化学家 Children 用一台大电池做实验:把等长等粗的两种金属丝首尾勾连,串进同一个电路,铂丝立刻烧红,金丝毫无动静;银丝跟任何一种金属配对都红不起来。他在论文里小心地提了一个猜想:电流畅通时什么也看不见,一旦遇到阻力,就以化学作用或发热表现出来——「看来是电阻造成了发热」。
1821 年 7 月,戴维在皇家学会宣读的论文里补上了另一半:金属的导电本领随温度升高而下降。他演示得很漂亮——一根被电流烧红的细铂丝,用酒精灯把其中一段烧到白热,其余部分反而暗下去不再发光;拿冰块冷却其中一段,其余部分却从红热变成白热。热一段,整根导线的电流就小了;冷一段,电流就大了。
到 1830 年代,「越难导电的导线越容易热」已是常识。据焦耳 1841 年论文开头的说法,人们普遍相信发热与导电本领成反比,而且是精确的反比。但热与电流是什么关系,说法并不统一:据焦耳在同一篇论文脚注里的汇总,Brooke、Cuthbertson 等人用莱顿瓶放电熔化金属丝,认为熔掉的量与电荷的平方成正比;哈里斯 1834 年的结论却是只与电荷成正比;德拉里夫与珀尔帖 1836 年看到伏打电流的发热增长比电流快得多,没有给出规律。
缺的是两样东西:一台能读出电流大小的可靠仪表,一套能把导线放出的热全部收进来、称出来的办法。
洞见时刻
曼彻斯特,1840 年。 二十一岁的焦耳在自家的 Broom Hill 做这个实验,动机是生意:他想知道电动机能不能取代蒸汽机,就得先弄清楚电池里的锌烧掉以后,能量都去了哪里。
他的仪器都是自己做的。检流计是一根弯成 12 英寸长、6 英寸宽的铜棒矩形,中间悬一根 3½ 英寸的磁针;矩形比磁针大得多,偏转角的正切便近似与电流成正比。他借法拉第的电解定律给电流定了一个单位:每小时能分解 9 格令水的电流叫 1「度」,在他这台仪器上对应磁针偏转 33.5°。导线绕在细玻璃管上,放进盛着一定量水的玻璃罐,旁边插一支温度计;他说用羽毛轻轻搅水、平视读数,「稍加练习」就能可靠地估到 1/10 华氏度。电流从导线里走,不会抄近路穿过水——导线上既不冒氢气,也不生锈。
先比电阻。两根各 2 码长、一粗一细的铜丝串在同一电路里,各泡在 9 盎司水中,通电一小时:细丝那罐升温 3.4 度,粗丝那罐 1.3 度;另测得两者电阻之比为 3.4 比 1.27。换成铁丝对铜丝、水银柱对铜丝,升温之比也都跟着电阻之比走。他的第一条结论是:电流与时间相同时,放出的热与导体的电阻成正比,不管导体多长、多粗、什么形状、什么金属。
再比电流。焦耳先推想:电流加倍时,同一时间里通过的电量加倍、电的「速度」也加倍,阻力要算两重,热就该与电流的平方成正比。然后用同一卷铜丝换不同的电池去验证,列成一张表:半小时里的升温,与电流平方的换算值逐行对照,相差多在零点几度之内——他把残差归于不同日子里房间空气的冷暖干湿难以保持一致。他在第 17 节写下结论:
伏打电流沿金属导体传播时,一定时间内放出的热,与导体的电阻乘以电流强度的平方成正比。
1840 年 12 月 17 日,这篇论文在皇家学会宣读,摘要里已经写有「与电阻成正比」和「与电量的平方成正比」两句。据 Martins 查阅皇家学会档案所见,这份 1840 年的稿子没有获准登上《哲学汇刊》,学会只印了摘要;焦耳改写扩充后,1841 年 10 月登在《哲学杂志》上,篇幅比原稿长,内容也有不同。
圣彼得堡,1842 年。 楞次当时是圣彼得堡科学院院士、大学物理学教授。1842 年 12 月 2 日,他向科学院宣读《论伽伐尼电流生热的定律》的第一部分,此后在《物理与化学年鉴》上分三篇刊出(1843–1844)。
他的做法与焦耳有几处不同。导线绕成螺旋,泡的不是水,而是 85% 到 86% 的酒精——他试过,连蒸馏水都导电,导线上会冒出细小的气泡,说明有一部分电流从水里漏走了。瓶子是倒扣的玻璃瓶,导线夹在两根穿过瓶塞的铂锥上。电流由一台检流计监视,一位助手不停调节一台可变电阻,把电流稳在给定值;楞次自己看着计时表,记下酒精升温 1 度(列氏)要多少时间,一边转动整个瓶子让酒精始终搅匀。他测了铜、铁、铂和两种德银丝,发现同一根导线上,电流平方乘以升温所需时间几乎是个常数,比如一根德银丝的三组数据是 137.7、134.5、130.5。十六组数据用最小二乘法合并以后,他写下:
导线被伽伐尼电流加热的程度,与导线的电阻成正比;与所通电流的平方成正比。
涟漪效应
谁先谁后。 两边的材料如下,各有出处:
- 焦耳一边:论文 1840 年 12 月 17 日在皇家学会宣读,摘要随后刊出;扩充后的全文 1841 年 10 月登在《哲学杂志》第 19 卷。
- 楞次一边:第一部分 1842 年 12 月 2 日宣读,1843 年 3 月 11 日刊于科学院的《通报》(据波根多夫 1844 年的一条脚注),德文版载《物理与化学年鉴》第 59、61 卷。楞次在第一段写道,这些研究「我已经做了好几年;它们开始于焦耳的论文在 1841 年 10 月的《哲学杂志》上出现之前很久」;又说自己的结果与焦耳「在实质上一致」,之所以继续做下去,是因为焦耳的实验可以提出一些有根据的异议,同院的赫斯院士已经指出过。
按宣读与发表的日期,焦耳在前。楞次自述开工更早,本页没有找到他在 1842 年以前关于这项研究的书面记录。1843 年巴黎的埃德蒙·贝克勒尔又发表了一组测量,金属丝之外还测了液体,结论相同;他在文中评述焦耳的方法最为合适,但认为焦耳忽略了冷却等若干因素。
两个名字。 俄语文献普遍把这条规律叫作「焦耳-楞次定律」,德语文献中也常见这个叫法;英语文献通常只说「焦耳定律」,中文课本一般也叫「焦耳定律」。本站按发表时间把它首先记在焦耳名下,同时收录两人的名字——两种叫法各有依据,记下的正是这段两地独立的工作。
与欧姆定律合流。 焦耳和楞次写的都是「热与电阻、电流的平方成正比」,一个时间段内的总热量是
欧姆定律 把电流、电压、电阻连在一起,发热功率于是可以换三种写法:
第一种适合串联——同一电流流过,电阻大的那段热得多,这正是 Children 看到的铂丝先红;第三种适合并联——电压相同,电阻小的那一路热得多。第二种 其实不限于电阻:任何用电器从电路里取走的功率都是电压乘电流,只有在纯电阻里它才全部变成热。
楞次在论文最后还拿这两条定律解了几道实用题。其中一道的答案是:给定锌板的总面积,电池怎样分组、导线用多粗,才能在导线里放出最多的热?他算出,当导线的电阻恰好等于电池的内阻时发热最多——今天电路课里讲的「负载电阻等于内阻时输出功率最大」,他那时已经写出来了。
通往热功当量。 焦耳 1841 年这篇论文还有第二章:电池槽里与电解时放出的热。他发现整个电路放出的总热量,由电池里消耗了多少锌来决定。热像是从化学反应里「借」出来、再在导线里「还」回去的。那么,热能不能凭空造出来?1843 年他换了一种电源:把线圈泡在水里,放在磁极之间用手摇、用重物带着转,感应出来的电流同样按电流的平方发热——而这回没有电池,热只能来自转动线圈所花的机械功。他由此得出第一个热功当量值:每磅水升温 1 华氏度,相当于把 838 磅重物举高 1 英尺。后面的故事——桨轮、重物、772 英尺·磅——见热功当量页。
如果没有它
白炽灯与电热器。 电炉丝、电熨斗、电热水壶、烤面包机,都是故意用大电阻的合金丝把电全变成热。白炽灯也是:钨丝被电流加热到两千多度才发光,可惜绝大部分电能变成了红外线而不是可见光,这也是它最终被 LED 取代的原因。
保险丝。 保险丝是一段熔点较低的细金属丝,串在电路里。电流超标时,它的发热随电流的平方陡增,最先熔断,把电路切开;平方关系让它对过载格外敏感——电流翻一倍,发热翻四倍。
为什么输电要用高压。 一条线路要送出功率 ,电流是 ,导线本身电阻为 ,路上烧掉的是
同样的功率、同样的导线,电压升高 10 倍,电流降到十分之一,线损降到百分之一。这就是电厂要用变压器把电压升到几十万伏再送出去、到了城里再一级级降下来的原因。1880 年代直流与交流的「电流之战」,交流胜出的一大理由就是它能用变压器方便地升压降压。
芯片散热。 一颗处理器里有上百亿只晶体管,每一次开关都要给微小的电容充放电,电流流过沟道与导线时同样按 发热。几平方厘米的芯片要散掉上百瓦,于是有了风扇、热管、液冷;数据中心的电费里,还有一大笔花在把这些热搬走上。手机发烫、笔记本降频,算到底都是这条定律。
两百年前 Children 看着铂丝先红,只能猜是「电阻」在作怪。焦耳与楞次把这句猜想变成了可以计算的数:从导线该用多粗、保险丝该选多大,到一座城市的电网该用多高的电压,第一步都是 。